更新时间:2024年7月26日

本协议由用户与海南辣椒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项下“天寻”是指海南辣椒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称“我们”。“用户”是指使用天寻相关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的称为“您”。

您在本公司提供的APP、相关小程序、相关公众号、网站页面上或在天寻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的网络页面上点击以合理的方式表明您希望与天寻签订本协议的按钮(例如:按钮上书写“注册天寻”或类似文字,且页面上同时列明了本协议的内容或者可以有效展示本协议内容的链接),或您与天寻以其他合理方式表明您与天寻订立了本协议时,即表明本协议在您与天寻之间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即表示您同意天寻按照《天寻隐私政策》使用您的信息,您可以于APP、相关小程序、相关公众号、www.tianxun123.com网站中随时查看《天寻隐私政策》的内容,您可以通过查看《天寻隐私政策》了解天寻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的更为详尽的情况。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授权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各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授权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一、声明与承诺

1.1.您承诺在注册天寻用户及使用天寻服务之前,您已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一旦您使用天寻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1.2.您同意天寻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由于天寻的用户群过于庞大和分散,因此本协议如发生变更,天寻将在App、相关小程序、相关公众号、www.tianxun123.com网站以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而不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且该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关系到您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3.您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天寻用户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您立即停止注册或停止使用天寻服务。

二、天寻服务

2.1.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是指天寻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合法渠道查询、收集、整理信息主体的相关信息并生成查询报告的服务,包括不限于查询个人公开信息、个人舆情监控、企业信息、企业舆情监控等,具体以天寻当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2.2.您知晓并同意,天寻向您提供的查询报告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合法渠道,天寻并不对查询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给予任何保证。若您因天寻提供的服务或报告内容而做出决策导致损失,天寻不承担责任。您充分理解并知晓,您从天寻、天寻工作人员或经由天寻服务获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任何形式,均不构成天寻对服务或报告内容的保证。

2.3.您同意并授权天寻可以基于为您提供本协议服务的目的,可以合法查询、收集、整理您本人填写、输入或选择的信息(包括姓名、公司名称等,具体以您按页面要求实际填写、输入或选择的信息为准)。同时,为了便于您随时查看、保存您的查询报告,您同意天寻保存您的手机或邮箱。如您拒绝提供这些信息,则您将无法使用相关特定功能。

2.4.您需注册天寻账户,方可使用天寻完整服务。如您注册了天寻账户,则您可在登录账户后,在订单页详情在线查看您的查询报告的全部内容。如您未注册天寻账户,您也可通过输入订单号的方式获取订单信息后,查看您的查询报告的部分内容(待您注册账户后可查看全部内容),订单号的获取方式您可按页面指引进行操作。

2.5.天寻所生成的查询报告均为附期限存储与查看的报告。如您查询的信息主体为自然人,则天寻存储报告的时间为【报告生成之时起的7日内】,如您查询的信息主体为企业法人,则天寻存储报告的时间为【报告生成之时起的30日内】。在存储期间内您可免费多次查看报告产品。存储期间到期后,天寻将自动彻底删除这份报告。请您及时在存储期间内查看报告内容,否则报告过期后将无法使用,由此导致的风险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6.天寻提供的服务/产品系收费的虚拟商品,您所支付的费用是您购买的服务/产品所对应的商品价格(具体费用以您购买页面上显示的价格为准),而非预付款或者存款、定金、储蓄卡等性质。相关服务/产品费用一经支付不可退款。您在购买服务之前应仔细核对账号信息、购买的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期限等信息。

2.7.在您支付成功后,天寻将通过“订单权益”方式将您购买的服务/产品送达至您待使用的订单中。订单权益的使用有效期为12个月内,请您及时在订单权益有效期内使用相关服务/产品,否则订单权益过期后将无法使用,由此导致的风险及/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三、天寻账户

3.1.注册相关

如您申请注册取得“天寻账户”。您同意:

3.1.1.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天寻账户,在注册过程中,填写真实的、最新的信息。您注册账户所需提供的具体信息有:手机号及其验证码。

3.1.2.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信息,并保持及时更新。如因您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天寻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天寻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1.3.当您注册或使用天寻后,即是证明、声明、授权天寻可以收集并向您本人提供我们代表您收集到的有关您个人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仅供您个人查看和使用,天寻或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无法看到您个人任何信息。

3.1.4.在您使用相应功能时会看到弹窗提醒,询问您是否授权,您理解并同意,当您点击确认本协议、授权书时,即视为您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同意该协议的全部内容。

3.2.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您的天寻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包括:

3.2.1.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帐号和密码失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3.2.2.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继受、售卖、出借天寻帐号,一经发现,天寻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单方注销您的天寻帐号,行为情节恶劣的,天寻保留对您提起诉讼或求偿的权利。

3.2.3.如果您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包括账户帮助、意见反馈、通知客服等方式)通知天寻,要求天寻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您来承担。同时,您理解天寻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在此之前,天寻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2.4.为保障账户的安全,天寻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信息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3.2.4.1.天寻认为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3.2.4.2.天寻发现有异常交易、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

3.2.4.3.天寻认为您的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天寻认为有风险的情形。

3.2.4.4.天寻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3.2.4.5.您在使用天寻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天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2.4.6.天寻基于交易安全等其他原因。

3.2.5.您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使用天寻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天寻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3.3.账户注销

3.3.1.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注销您的账户:

登录天寻网站www.tianxun123.com并选择联系客服,协助您申请注销您的账户。

3.3.2.在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信息主体、“不能复原”,即无法重新识别到个人信息主体)。

四、个人用户隐私保护及授权条款

4.1.天寻保证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您的授权收集您的信息。具体规则您可于《天寻隐私政策》中查看。

4.2.您在注册天寻时,为了完成天寻用户注册,您提供给天寻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加密方式进行证据保存。未来除需要调取相关信息以便重新核实您的账户身份或需要确认您曾经注册过天寻外,天寻或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均不会查看和使用您的任何注册信息。

4.3.为确保您的信息安全,天寻对上述您的注册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天寻承诺将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证您的信息安全,若您发现并证明因天寻未经您的授权同意将您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您有权要求天寻赔偿您所遭受的损失。

4.4.天寻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等提供您的信息。在您未能按照与天寻签订的服务协议或者与天寻其他用户签订的协议等其他法律文书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天寻有权根据单方判断,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其他监管要求提供您的信息。若您严重违反天寻的相关规定,天寻有权将您的信息编辑入天寻黑名单并限制对您提供服务。

4.5.您充分理解并知晓,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天寻另行同意外,您对天寻的授权及向天寻发出的指令一经发出即生效,如您撤销该授权或者指令,您需提前发出撤销申请并经天寻审核,如在您发出撤销申请之前天寻已经基于您的授权作出相应的行为,该行为仍在授权范围内,天寻不因此承担责任。

4.6.您有权向我们申请删除我们依法存储的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及时删除。具体请参照隐私政策中关于个人信息删除的规定。

五、天寻服务使用规范

5.1.在使用天寻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5.1.1.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天寻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1.2.在与其他用户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5.1.3.不得传播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5.1.4.不得发布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等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1.5.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天寻服务。

5.1.6.不得进行任何可能侵害天寻服务系統、信息等的行为。

5.1.7.不得违反依照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5.1.8.不得干扰本平台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平台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5.1.9.不得传播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

5.1.10.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信息、套现或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5.1.11.不得传播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或言论。

5.1.12.不得进行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5.1.13.不得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5.1.14.不得利用天寻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1.15.不得侵犯天寻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天寻许可的商业广告。

5.1.16.不得教唆他人进行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5.1.17.其他天寻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5.2.您须对自己在天寻平台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您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天寻有权做出单方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您的帐号等措施。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的规定,使天寻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等,您应当赔偿天寻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5.3.您在使用天寻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习惯,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5.4.您应避免因使用天寻服务而使天寻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天寻有权单方暂停、中断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5.5.您通过天寻获得或下载的任何信息,应当自负风险,因信息下载而导致个人电脑等载体的任何损坏或信息泄露,您应负完全责任。

5.6.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本服务的相关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天寻发送给您的信息内容(例如短信或电话)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定,您使用本服务即表明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定。您了解并同意服务规定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给您的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客户端通知等为准,相关规定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规定。如果您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定,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5.7.天寻可能会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就一些服务对您进行通知,或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或发送天寻或其关联机构的商业广告,但天寻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通知,且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您应当及时查看该等通知并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的任何风险或不利后果,天寻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不喜欢天寻或关联机构的商业广告,您可以根据广告通知下面的操作指引选择不再接收这些商业广告,天寻会立即停止发送商业广告。

六、免责声明

6.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天寻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中断。出现此类情况时,天寻将努力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天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对于法律范围内不能免责的部分,您有权要求天寻赔偿。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6.1.1.天寻公告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6.1.2.因通讯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6.1.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天寻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作业的。

6.1.4.由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6.1.5.用户操作不当。

6.2.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天寻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类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天寻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适用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

6.3.您理解并同意,天寻的服务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用途、交通通讯。如果因为服务原因导致决策不当、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天寻不承担法律责任。

6.4.您理解并同意,天寻提供的信息服务仅用作娱乐,不得作为您工作、生活之指导,在您使用天寻提供的服务时应自行考量并自负风险。若您因天寻提供的服务或信息而做出决策导致损失,天寻不承担责任。

6.5.您理解并同意,该报告内容仅供您个人查看,任何他方(包括天寻)皆无法查看您的报告,因此天寻不存在任何侵害您的名誉权等侵权行为,您不得以侵害您的名誉权等侵权行为为由对天寻提起诉讼。

6.6.天寻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天寻的义务或承诺,天寻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七、知识产权声明

7.1.天寻在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的知识产权归天寻所有。

7.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天寻提供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天寻所有。

7.3.天寻在服务中所使用的“天寻”及图形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和商标权均归天寻所有。

7.4.上述及其他任何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天寻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八、违约责任

8.1.如您在使用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天寻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诺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天寻对您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您的损失无法具体计算,则以天寻因侵害您的权益获益的金额为准。

8.2.如您不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本产品导致天寻的损失,天寻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包括天寻的信誉损失、因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8.3.在任何情况下,天寻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金额不超过天寻向您个人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的总金额。

九、协议的终止

9.1.您同意,天寻有权单方决定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天寻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权限,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2.出现以下情况时,天寻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在天寻的权限:

9.2.1.您提供的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完整。

9.2.2.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示或通知天寻不愿接受新的协议。

9.2.3.其他天寻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3.您同意,您与天寻协议关系终止后,天寻仍享有下列权利:若您在使用天寻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天寻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9.4.天寻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天寻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您应独立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费用,并应确保天寻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9.4.1.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提交至天寻平台的信息尚未交易的,天寻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信息。

9.4.2.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其他用户达成买卖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的,天寻有权删除该买卖合同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

9.4.3.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其他用户达成买卖合同且已部分履行的,天寻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天寻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相关情形通知您的交易方。

十、协议条款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失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10.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冲突法)。若您和天寻之间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与天寻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3.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10.4.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意见,可发送通过【天寻-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但是您对本协议所发送的任何意见并不代表您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存在任何形式和意义上的豁免。